一是领导重视,责权明确。局领导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工作,落实检查人员,要求认真检查、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监督办与业务股室通力合作,做到责权明确。二是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明确社保股、农发办、经建股、国库股为2015年内部监督检查对象。确定预决算编报、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重大民生政策执行、乱发钱物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以及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情况为检查重点。三是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检查从预算入手,按照财政资金流向,从项目资金申报、拨付、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各环节,检查业务股室管理情况。针对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清理结余资金、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清理放款资金、用好管护资金、完善软件资料等建议,达到以检查促管理目标。四是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内部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股室完善2项管理制度,有效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规范业务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