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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财政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2015-07-02 1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全市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绵竹市建立了助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资金。

  绵竹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在绵竹境内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向在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以借款人信用为保证、未附加抵押、质押和其他担保等条件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

  绵竹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采取贷款保证保险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贷款利率原则上 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50%,据此计算贷款利息。贷款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逐月付息,分期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进行操作。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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