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扶贫。设立扶贫专项资金700万元,给予每名贫困户不少于1000元的生产性补助。
二是投资扶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经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三是金融扶贫。建立300万元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提高涉农贷款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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