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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四措施”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2015-11-11 2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强化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贯彻《预算法》、《会计法》南江县明确管理职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管理风险,“四措施”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加大领导重视力度。成立了以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委、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审计局、 、监察等多家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坚持“问责”与“问效”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加强监督,跟踪问效。

  二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制定科学合理的乡镇政府预算,并严格执行,支出按预算,变更按程序;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使用,避免交叉重复;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强乡镇对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责任,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的监管责任。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严肃查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缩短检查周期,拓展监督检查范围,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健全监管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与效益。

  四是加大财会队伍建设力度。壮大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对乡镇财务人员实施公开招聘,每年对缺员乡镇实施补充,充实财务人员。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全县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每个乡镇财务人员每年轮训2次,着力解决财务人员政策不熟、业务不精等问题,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财水平,增强执行和维护政策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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