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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侵占宅基地建房 多次劝阻无果法院强制拆除

2013-01-04 13:10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东方市感城镇人林某雇铲车在陈某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开挖并准备施工建房,陈某阻拦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林某停止施工并拆除陈某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然而林某却拒绝执行,12月18日东方市法院就此案强制执行,依法彻底铲除清理了侵权地基上的建筑物。

  记者了解到,2004年5月20日,东方市感城镇人陈某与感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许可使用合同书》,合法取得感城镇第二期住宅小区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面积为355.3平方米。

  今年2月15日,东方市感城镇人林某雇了一辆铲车开到上述宅基地上进行开挖,准备下地基建房。陈某立即制止,同时向感城镇政府反映且报警,但林某拒绝参与处理纠纷,继续施工,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月28日,东方市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判令林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位于陈某宅基地上的房屋地基并恢复原状。然而,林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陈某向东方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方市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限期拆除侵权所建地基的执行通知书。承办法官马忠诚也多次找到林某做思想工作,明确告知他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林某却置之不理。

  12月18日,东方法院果断出动执行局和法警队的10余名干警,在感城镇政府、感城边防派出所的协助下,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天,被执行人林某经合法通知,仍然拒不到场。

  执行局陈普局长一声令下,一部挖掘机和一部推土机开始实施强制拆除。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被执行人林某在申请执行人陈某宅基地上所建的侵权地基和建筑物被彻底清理干净,恢复了土地原状。记者 罗晓宁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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