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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敏:云南镇雄县“1.11”事件强行火化是对死者家属的再次伤害

2013-01-14 11:48  川北在线
    云南镇雄县“1.11”山体滑坡46名遇难者遗体昨日上午已全部火化。对此,镇雄县副县长胡建普说,“火化遗体的决定是经过县、乡等相关领导以及村民代表的共同讨论通过的” 然而遇难者家属罗远菊和母亲说道。“我的孩子,我的亲人,我还没见到,怎么就给火化了?我是这个家族最后的幸存者,谁经过我的同意了?”(新京报  2013年1月14日)

    应该明白的是,既然事故已经发生,那么如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它不但考验政府部门的处理危机的能力,而且反映出国家对待生命的态度。其中,最不应该忽视的细节就是,必须充分理解、尊重死者家属对于死者遗体的态度。采取凡事都可有商量的办法,争取得到家属对善后处理工作的支持,才有可能使“善后工作”做得更顺利、完满。然而云南镇雄县的做法好像很民主,很妥当。那既然如此,那为何还会怕群众情绪激动?
 
    可见其是否召集过村民开讨论会是值得怀疑的,就算开过,其会前动员、会中安排、会后安抚工作是否做到位也要打一个问号。死者为大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何况,在人格面前,死者与生者平等。对于死者来说,尊重死者家属,就是对死者的尊重,只要不是家属无理取闹,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具体是什么时候火化遇难者遗体,应该充分听取家属的意见,由家属自行决定。如果仅仅是因为该事件已经“事实清楚”,不存在任何争议,就可以“不同赔偿款标准”来要挟,强令死者家属“听话”?要知道,如此善后,就算是家属对赔偿比较满意,这样的善后处理工作也是大打折扣的。

    其实,如何处理死者遗体是看一个国家对生命的态度。法国人想从失事飞机的残骸中找到事故线索,美国人把911的遗物做成了展览,而日本人在震后一个月还收集遗物,等待亲人认领。而怎么处理事故现场,对待死者遗体,体现的是对生命的态度。是把GDP和个人政绩放在第一位,还是认真负责还原全部真相,认真调查每一份证据,对生命不抛弃不放弃,这是一个简单又复杂的选择。  请不要再对死者进行第二次伤害了,因为他们的心本已悲痛欲绝。在这样的时候,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要做的不是把事情赶快“翻过去”搞建设,而是做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尊重生命。应该明白的是,我们的发展和建设也是为了人民,如果人民的生命不能得到尊重,那发展和建设又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冯敏
    稿源:川北在线
    编辑:时小贝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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