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在内蒙古包头市调研期间,走进了包头市东部的北梁棚户区,指出:“改善棚户区老百姓的居住条件,还是要用改革的办法”,“要让改革的红利最终落在老百姓头上”。(2月5日 人民网)
城市一边霓虹闪烁、灯火辉煌,一边房屋破旧,拥挤不堪——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积聚的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已经成为横阻在全面小康之路上的顽石,非除不可。
虽然改革发展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却不允许贫富差距明显,地区发展悬殊,全面小康的目标,其实就如同是为走向“共同富裕”迈出的第一步。在改革发展中,这些住在棚户区的群众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出了力,将改革的成果与他们共享,改善棚户区的居住环境,也是理所应当。
棚改,也是为城市修面。如果你走进一座城市,刚走过水马龙好不繁华的景象,转身就进入臭气难闻房屋拥挤的城市“后院”,你还会记得刚刚看过的时尚繁华么?棚户区就如同城市脸部的胡茬,短时间不清理,看不出什么,长了就会让整个面部形象显得脏乱,一同也弄脏了城市的名片。
棚改,是必须开启的民生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条件要求的提高,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其实也是顺应民愿,深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的关键时期,启动棚改也正体现了政府“心系群众冷、解民困、解民忧”的贴心服务态度。对于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而言,棚改更是必须启动的民生工程。
改革红利与百姓共享,棚改也要放贪腐滋生。 总理说:“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决不允许被挪用、侵占。否则就是直接伤害人民的利益” 。面对城区改造、重建这样的重大工程项目,这是一个防贪拒腐的预警,也是一个要求,是有关部门在棚改过程必须要注意的方面。如果棚改工程没做到“灭菌、防菌”工作,将来滋生出了腐败细菌,只怕会将棚改汇聚的民心都浸入凉水,也难论及将改革红利分予百姓。所以 总理的这句话,是给棚改工程拉起了一条“高压线”,绝不可触碰。
棚改盯准了城乡“二元”结构放箭,若是再加上“防贪腐滋生”的助力器,必然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盔甲,打中“全面小康”的红靶心,将改革红利与百姓共享。
作者:何奉芹
稿源:川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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