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会扣2分;下乡期间不在乡镇食堂按标准就餐的将被追究,同样面临扣分……”1月23日,记者从广元市剑阁县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该县创新建立干部日常全面监督体系,设置302个工作“底限”,数百分捏在群众手里,干部若逾“雷池”,就会“触电”。(1月27日《四川日报》)
剑阁县 一名负责人称,预警体系网络将全县1200名科级领导干部和950余名重点岗位人员纳入了监督系统。对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干部品德、廉洁从政、权力运用、作风建设等方面302项监督指标的规定和要求,把干部最易忽视、违反、群众最反感和最不满意的表现作为否定式记分的事项,给干部日常言行设立了“警戒线”。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今社会纷繁复杂,大千世界灯红酒绿,挡不住的风情,禁不住的诱惑,身处于此,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犯错误,甚至走上不归之路。面对现实,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关系,认识到自己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这就要求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又要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学会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要彻底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不正歪风, 办法就是请群众来批评、监督。他们的监督是全天候的,无时无处不在,谁也无法躲藏。干部干坏事总要伤害一些群众,受伤害的人当然愿意揭发,只要举报和揭发形成风气和制度,一切歪风就无处隐匿,久之就自然刹住了。如果监督还包括各级领导的决策和工作上的失误,以及一切形式主义的做法,其作用就更大。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带头人,肩负着谋发展、促和谐的重任。人民群众如何看待领导干部,对他们信任不信任,常常是通过身边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来作出判断的。领导干部作风好,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会更加增强,党群关系就会更加紧密;领导干部作风不好,就必然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甚至会影响党群关系。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义务,更是一种修养、一种能力、一种气度和胸襟。有了这种修养、这种能力、这种气度和胸襟,人就会更加清醒、更加谨慎,看问题、做决策就会少一些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也就会更加和谐密切。事实一再证明,缺乏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的自觉态度,也就不可能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敬业奉献等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