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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体制不改环保部长辞职也是替罪羊

2014-03-06 07:29  川北在线
    郭喜林:体制不改环保部长辞职也是替罪羊
 
    众所周知,我国的环境保护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也可以说,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攻坚阶段。但是,如果不对环境保护的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即便是人大代表罢免环保部长也无济于事。只能说环保部长是个替罪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3月5日报道,“我们对政府工作报告满意,但是环保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是很小的一部分,我们对你环保工作不满意,就要把它拎出来,让我们处理环保工作,人大代表的职能之一就是加强监督。”3月4日,来自广东的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按照他的提案建议,环保部参照财政部的做法,每年在两会上作工作报告、接受代表投票评价;如果环保部的报告得不到通过或连续两年得不到六成以上代表赞成的话,该任部长应引咎辞职;在两会平台上展示环保部所做的工作并呼吁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断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的依赖,将环保部门收归中央垂直管理,并强化环保部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权力。

    其实,环境保护的关键在于向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问责;其实,目前环境保护监管的缺陷在于各级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干预环保执法问题十分严重。但却没有受到任何责任追究;其实,建设生态文明小康社会,环境保护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其实,环境保护强化责任追究的关键在于体制改革,必须使环境保护实施垂直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让各级环境监管部门独立行使执法权;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摆脱地方政府唯GDP是从的服从领导监管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切断企业从地方政府寻求权力保护的后路;只有这样,才能使环保监管依法维护环境保护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可以说,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看,正如《韩非子·有度》中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也就是说,,法是治国的重要保证,而执法的人又对法的效用起重要作用。执法者能有力地保证法的执行,就能使国家安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执法不力,就不能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国家就会混乱和衰败。而且,环境保护就不能在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和开花结果。

   因此,对于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必须依法严惩不贷,绝不能心慈手软;因此,环境保护的关键在于依法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因此,对于环境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同样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姑息养奸,必须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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