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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逃票,玩大了

2016-06-21 17:40  川北在线
  自宁启铁路5月15日开行动车组后,动车线路实行封闭式管理,即使是铁路部门维护线路也只能在夜间无列车经过的“天窗点”进入网内作业。16日,一名旅客为了逃票出站,擅自进入铁路线路,沿着铁路走了两三公里,被铁路民警查获并当场查处。(6月16日中新网)
 
  当看到这则新闻时,感到既可气,又可恨。笔者就想问问那位逃票的旅客,逃票获得的那点小利益,与生命比起来,孰轻孰重?
 
  笔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民警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并就铁路安全常识进行宣讲。
 
  说到这,笔者不禁要问,这名旅客是怎么进入沿线铁路的?肯定还有铁路部门没有做到位的地方,因此,笔者想向我们的铁路部门提几点建议,一是我们在铁路安全方面还得加大宣传,二是做好控制措施,三是加大惩处力度。
 
  在此,笔者想劝那些还有这种逃票想法的旅客们,赶紧摒弃这种拿生命开玩笑的想法吧,这种拿生命的代价去逃票,难道不觉得玩的太大了吗?(黄敬人)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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