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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溺亡”悲剧何时休?

2017-08-09 08:46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暑期溺亡”悲剧何时休?
 
  据进贤县官方通报,当日中午13时后,该县10名青少年(均为男性,年龄14至18岁)在温圳镇吃过午饭后,自行相约到沪昆高速温圳抚河大桥下玩水,其中8人下水,2人在岸上观看。下水的8人出现溺水情况,截止目前,1人获救,7人不幸遇难。(8月8日《中国江西网》)
 
  又是一则令人痛心的悲剧新闻,似乎每年放暑假,农村“暑期溺亡”事件报道层出不穷。游泳成了大家避暑纳凉的一贯好方法,为了方便、图一时之快,很多人甚至选择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的“野游泳”。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溺水死亡人数在十万左右,其中,中小学生溺水死亡率占溺水死亡学生总数的68.2%,也就是说,平均每天中小生溺水死亡人数达40余人。这么令人痛心的数字,难道暑期“野游泳”真的屡禁不止?
 
  笔者认为,根除暑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频发完全有可能,需要多方共同给力。首先,学校加大课堂野游泳宣传教育。如今,部分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所谓“无知者无畏”,抱着侥幸心理,总想着自己水性好,不存在安全风险。实际上,水库、江河、湖泊等水域区环境变幻莫测,水深情况不明,当危险情况发生时,悲剧及有可能发生。其次,家庭教育严加引导。现在家庭独生子女多,农村家庭甚至存在更多的留守儿童,父母外面务工,由爷爷奶奶照管,加之农村游泳设施缺乏,“野游泳”成了他们的夏季“必修课”。正因如此,每年农村孩子暑期放假野外游泳死亡的案例频频见报。伤痛之余,我们不应该吸取教训,给予警示?最后,政府加强监管杜源头。一、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当对危险水域进行防护,按排专人监管,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事故案例,做到他人的伤疤我也痛。二、政府应增加农村游泳池的配备,让想游泳的人,有安全可游之‘池’。
 
  根除“暑期溺亡”是一项社会化工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能图一时而失去一生。暑假来临,需“野游泳”之人,更需三思!(叶修桧)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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