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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中国式过马路”从你我做起

2019-05-22 16:36  川北在线
  5月21日下午两点多,安溪县二环路永隆国际酒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电动助力车女骑手因横穿马路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该名女骑手当场死亡。
 
  电动车因为快捷、轻便、经济等优点,已经悄悄地走进千家万户,在城市中已达到满街皆是的景象,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很多电动自行车因为体积小、较灵活,在行车过程中无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规则,经常出现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超载等现象,从而引发了很多起交通事故,令人追悔莫及。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而这 五十元的处罚,对于如今这个整体收入水平日趋增加的人们,很多人的确不差钱,但破财未必能消灾,行人还是差命的多。
 
  网上有一个极具嘲讽的词——“中国式过马路”,大多数闯红灯的人存在的是一种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同时也是人们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的缺失。所以监管部门不应该仅仅制定处罚政策,首先要在根本上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例如发放一些安全图册,做一些安全标语,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也不应该仅仅是扣分、罚款,应该在思想上对其进行教育、疏导,让受罚者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且做到下不为例。
 
  同时,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规现象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如今的交通隐患症结的重点已不再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逐步成为“马路杀手”的重要角色,同时也为机动车行车增添了不少安全隐患。除了应该提高人们对安全的意识,还应该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处罚力度,引起人们重视,拒绝“中国式过马路”,从你我做起。(孙海英)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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