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 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罚没物资全国统一销毁活动。主会场设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0个省(区、市)相关城市设分会场,主、分会场视频连线同步销毁。据了解,此次活动依法对部分达到销毁条件的罚没物资进行公开销毁,全国共销毁“ 酒”13.2万瓶,包材9.2万件(套),有力了震慑违法分子。
“ 酒”,指的是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类商品。据调查显示,虚假“ 酒”成本极低、酒质低劣,多数系食用酒精勾兑而成,用于灌装的基酒价格多在每斤10元左右,包装材料占制假成本的80%以上。不仅如此,大部分加工场所是脏乱差的“黑作坊”“黑窝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的未标注生产者、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必要信息,产品来源不明,更有不法商家将低成本白酒冠以“ ”之名冒充 白酒,欺骗消费者。凡此种种,均属于违法行为,亦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毋庸置疑,“ 酒”都是骗人的,没有其他更多可能。而此次销毁活动,正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有力回应。换句话说,通过公开销毁达到销毁条件的虚假“ 酒”,向违法分子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制假售假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这不仅是对违法者的震慑,更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引导,提醒大家自觉抵制 “ 酒”,共同维护市场的纯净与公正。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促进消费、畅通内外循环的关键时期,营造更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已愈发迫切。今年3月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 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对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酒类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等各环节主体开展深入排查,并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 酒”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立案查处“ 酒”违法案件1971件,联合公安部门共计查获“ 酒”66.19万瓶,制假售假设备519套(台),包材496.35万件(套),涉案金额16.43亿,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40名。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打击 “ 酒” 制假售假行为仅靠一次专项行动还远远不够,更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注重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进行全流程把关,严厉查处制售 “ 酒”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醒消费者警惕“ 酒”陷阱,全力铲除“ 酒”生存土壤。如此,方能真正推动 “ 酒” 问题的根本解决,切实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吴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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