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法学研究生做社区矫正志愿者

2012-08-05 23:28  四川在线

    同振魁,1963年出生,2007年9月至今任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治检心得】

  法治是惩罚和挽救的契合,未成年人社区帮教采取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性化帮教形式和措施,搭建起回归社会的桥梁。

  【难忘故事】

  今年4月,我欣喜地得知,李晓星(化名)已经大学毕业,正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帮父亲打理生意,干得有声有色。

  2010年3月,李晓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捕。考虑到他的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又能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我院决定对其不予羁押,在社区进行结对帮教。

  从在校学生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巨大的落差让李晓星变得十分消沉。对此,我们指定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叶文(化名)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与李晓星结成帮扶对子。相近的年龄、相似的成长环境、共同的兴趣爱好,使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在心理专家和办案干警的指导下,叶文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李晓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半年的考察期里,李晓星主动定期向办案干警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参加社区公益活动。考察期结束后,我院依法对李晓星作出不起诉处理。2011年12月,李晓星顺利完成学业。

  我院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区帮教的“雁塔模式”,将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具备监护条件的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置于社区内,采取心理矫治专家指导,选拔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担任矫正志愿者,与办案检察官、社区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帮教形式,根据矫正效果决定是否予以起诉。截至目前,我院已对22名“问题少年”进行了帮教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整理:本报记者岳红革通讯员王艳文赵季萍)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