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国税局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来源:巴中日报
日前,市国税局在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监测中发现,南江县名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4月10日办理1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但该企业2014年预缴环节已享受,存在异常。经管理单位税务人员提醒辅导,企业及时更正预缴申报表,补充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税款3126.44元。
今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坚持把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着力点,采取措施,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社会知晓度,让广大纳税人了解政策和运用政策,是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环节。精简办税流程,全面取消享受优惠审批制,推行简易备案管理。各办税服务大厅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推行首问办理、延时预约、纳税辅导等服务措施,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享受到优惠。为确保小微企业应享尽享,建立了跟踪监测和专项回访制度,通过对企业预缴申报环节数据异常监测,及时提醒指导纳税人补充享受,对自主放弃的制发“36个月内不得再享受”的涉税事项温馨提示,对发现利用虚假手段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及时终止其减免资格,保证优惠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性。
“以前我们年纳所得税额24000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年纳所得税额9600元,享受减免14400元,一下少缴60%,相当于节约了一年的水电费。”巴中市金惠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