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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2)

2015-03-03 12:50 达州政府网 A+ A-

    原标题:我市出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来源:达州政府网

    ●将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让农民工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农民工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

 3月2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即将下发执行。我市将多措并举,大力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民工在工作、生活、文化等方面融入城市。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我市将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让农民工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依法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农村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农民工就地转移就业。我市将深入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维护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我市将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实现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平等享受社会保险权益。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开设农民工法律服务热线,方便农民工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推动农民工基本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和落户城镇。我市将逐步推动公共服务权益与户籍脱钩,加快实现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市民权益。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保障他们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的权利。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落实免费救治救助相关政策,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免疫服务权益。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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