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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定为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试点区

2015-06-05 19:38 达州晚报 A+ A-

  省住建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6月1日印发《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就增设条件、资金筹措、建设流程等问题进行规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同时透露,自贡市、达州市被确定为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试点地区,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单元,先行增设电梯以作为示范项目。
  什么楼房能加装电梯?
  房屋符合相关标准、业主间达成5项协议
  根据《意见》,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硬件”、“软件”要求。
  就“硬件”而言,增设电梯的既有建筑,须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同时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就“软件”而言,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可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前,该梯号业主(即一个楼梯涉及的住户)须达成5项书面协议并公示: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增设电梯;电梯增设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电梯增设配置方案(电梯品牌、运行参数等);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或增加物业收费标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
  钱从哪儿来?
  业主自筹为主,试点地区将给予财政补贴
  《意见》提出,资金驱动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增设电梯归出资的业主共同所有。
  自筹,即相关业主共同出资。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屋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摊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经专有部分占该梯号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等资金来源。“例如企业出钱加装电梯,收取居民使用费等方式,可以探索。”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试点地区,自贡、达州目前正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两地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对增设电梯业主给予资金补贴,具体金额暂时未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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