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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教师贫困教师奖助项目启动

2015-07-20 15:57 达州日报 A+ A-

  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5年广州助学基金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以下简称“教师资助”)评选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全市符合条件的95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将每人获奖励2000元,24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将每人获资助5000元,资金共计31万元。奖助名额已分配到各县(市、区)。
  根据相关规定,“贡献奖”的奖励对象为:在省内县城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六年以上的表现突出的在岗教师。“教师资助”的资助对象为:在省内县城以下农村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
  “贡献奖”、“教师资助”两个项目的评选工作将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推荐、县(市、区)教科局(教育基金会)网上填报并初审、市教育局(教育基金会)复审、省教育基金会终审、评审会评选”的程序进行。
  申请“贡献奖”的教师需提供近六年曾获得县级部门或以上表彰、表扬或奖励的纸质证明。近六年虽未曾获得县级部门或以上表彰、表扬及奖励,但长期在边远乡村或高海拔地区工作的教师可破格推荐。破格推荐的教师需由各县(市、区)教科局(教育基金会)出示盖公章的“ 证明”。
  申请“教师资助”的教师需提供教师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死亡、疾病、残疾等原因造成贫困,或因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材料。
  据了解,最终评选的奖助名单由省教育基金会于8月中旬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日前将奖助金发放到教师手中。根据“对已获得同类项目奖助的教师,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奖助”的规定,凡2014年获得“贡献奖”和“教师资助”的农村 教师或家庭经济困难教师,不得继续申请这两个奖助项目。
  为激励广大乡村教师积极献身教育事业,切实帮助解决农村特困教师的实际困难,四川省教育基金会从2014年起,设立“贡献奖”和“资助计划”两个项目,用于奖励农村 教师和资助农村贫困教师。资金来源为“广州助学基金”项目。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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