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带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出席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清、张德珍、邹惠明、王新权,副市长王全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绪科参加执法检查并出席汇报会。
从汇报会上获悉,2011年至2014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分别为95.3%、98.9%、95.5%、91.8%,2015年1至9月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所占比例有所增加,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低于国家二级年均标准限值。全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胥健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重视程度、防治力度和普法力度。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注重防治的时效性,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和应急管理,对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媒体监督,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坚决整治。同时畅通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靠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法律监督的刚性,依法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减排义务,使严格执法、严格监管成为常态。要加强引导和制约,使企业正确认识自身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寻求有效突破,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