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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科技人员可离岗创业和兼职大学生亦可休学创业

2015-10-20 22:02 达州传媒网 A+ A-

  从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获悉,根据日前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除科技人员可实现离岗创办企业和兼职取酬外,广大青年及大学生等“草根”群体也将迎来创新创业发展春天。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据介绍,该条规定意在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和兼职取酬,从而更好带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按照《意见》规定,对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在达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在达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同时,对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在推动“草根”阶层的创新创业方面,对广大青年及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扶持力度也非常大。如针对广大青年的创业,将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申报为期3年3—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贷款及提供一对一导师帮扶。对经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80万元、20—1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20—50万元的资金资助。就连一些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由同级财政贴息。
  同时,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贴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 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我们不仅支持建立一批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业场、创业沙龙为代表的创业苗圃,还支持市内外大学毕业生(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创新创业。”据介绍,除资金上的支持外,《意见》允许在达高校大学生休学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休学年限按照高校相关规定执行)。另外,达州市还将通过强化观念引导、落实政策保障、加强创业培训、优化金融服务、导师结对帮扶、搭建扶持平台等方式为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帮扶,定期举办达州市青年创业梦想大赛和SIYB等各类创业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结合创业青年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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