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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首次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

2015-11-19 10:16 达州政府网 A+ A-
  •     原标题:达州首次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来源:达州政府网

        以一张土地流转权证做抵押,11月18日上午,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见证之下,达县帝源家庭农场总经理蒋登帝与达州市农商银行签订协议,获得贷款120万元。农场后续建设急需的资金终于有了着落,蒋登帝高兴地告诉记者:“土地流转经营权终于可以抵押贷款了,这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及时雨!”

        当天,共有三家现代农业企业与银行签订了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协议,总共获得贷款720万元。首批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成功签约,标志着我市土地流转经营权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此时距国务院今年8月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仅仅3个月。

        近年来,随着传统农业的转型升级,达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现代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并蓬勃发展,人们对盘活土地存量资产、发挥土地流转经营权的价值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国务院部署,通过广泛深入的分析调研,牵头制定了《达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达州市农商银行作为试点银行,按照土地流转尊重农民自愿、农民利益不受损失、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原则,创新开发出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土地经营业主等小微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作为服务对象的“蜀信·土地流转贷”金融产品,拓宽了支农服务的领域。

        据悉,由于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用的是人民银行低利率的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所以,它的贷款利率更加优惠,还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直接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辅之以地上定着物收益,以及经营收入、财政奖补资金账户质押和股东连带担保,突破了担保公司担保的传统做法,使得它的办理程序更加方便灵活。另外,试点银行还积极争取涉农保险、风险担保基金等其他风险缓释政策,有效降低了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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