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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半年时间专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

2015-11-19 10:18 达州政府网 A+ A-


    严格城区货三轮限行管理:

    1.限行时间:每天8:00至20:00。

    2.限行区域:达州老城区通川北路凤凰大桥北头路口以内;南城区凤凰大桥南头路口、达渝高速公路出口、好一新机电城、莱克汽车城、西环路石家湾路路口以内;西外新区西河路达钢钢花宾馆,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金龙大道火车东站上跨桥、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塔石路火车东站路口以内区域。

    3.限行车辆:正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不含邮政快递车)。

    整治行动期间

     实行以下便民优惠政策

    简化驾驶证办理程序:可直接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使用纸制试卷考试。

    简化车辆注册登记:保险机构除依法办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外,商业保险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搭售;对摩托车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由车主书面申请缓缴后,办理注册登记,车管所保留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该类摩托车办理转移和转出登记时,应在补缴车辆购置税后,予以办理;对2015年11月30日以前已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车,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车来历凭证或合格证遗失的,由车主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排除盗抢嫌疑后,办理注册登记。对公告过期的,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实是在公告有效期内购买的,办理注册登记。

    一站式服务:公安、税务、卫生计生、保险业务部门紧密协作,实行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

    下乡服务:乡镇交管办做好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摸底统计工作,免费为车主及驾驶人代办各类牌证业务。公安、税务、卫生计生、保险联合组织下乡服务工作组,深入乡镇集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核发业务。

    增设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位:科学规划设置摩托车临时停车点位,方便摩托车电动车停靠,杜绝乱停乱放。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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