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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 四川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6.47万元(2)

2015-07-08 12:57  成都日报

  在继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省消委会也将向相关移动电话机销售企业通报上半年售后类投诉情况,督促经营者主动将售后义务融入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法定义务。同时,还将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汇报相关突出问题,向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报送产品缺陷案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记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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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热点一】

  售后服务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2个百分点,其中移动电话机占比较大。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售后服务类投诉1753件,占总投诉量的13.19%,同比增加两个百分点。涉及商品类售后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以及服装鞋帽类,具体表现为经销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投诉热点二】

  交通工具类投诉在商品大类投诉中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反映为质量问题。

  今年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950件,主要集中在家用轿车类,其投诉为522件。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纠纷是构成家用轿车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质量类投诉174件,售后服务类投诉154件,合同纠纷类投诉111件。主要表现为发动机、变速箱、刹车系统、轮胎故障等。

  【投诉热点三】

  保险类投诉在服务大类投诉中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和合同纠纷方面。

  今年上半年,保险服务类投诉共71件,与去年同期的56件相比有所上升。其中,涉及虚假宣传问题7件,涉及合同问题22件。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作出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是导致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合同问题则主要表现在单方违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消费争议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内容理解产生歧义。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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