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督查督办“严”起来。按照总局要求,该局坚持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成立由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流转税科、监察室共同组成的督察小组2个,每月奔赴8个管理单位开展一次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受惠面达不到要求的、不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的,点名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进行扣分。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号码,全方位接受监督,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