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第一书记”管理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
二是印发了《广安区选派到贫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后充分修改发布实施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定岗位,明确“第一书记”到岗到位责任。要求全区“第一书记”,特别是网络e家党委成员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吃住在村、全脱产开展工作,把自己任职的村搞好,搞出特色。
四是严考核,通过考实、考严、考行“三大考”突出民意,分析评判“第一书记”工作实绩,建立民生诉求、困难群众、信访稳定“三本台帐”,确保考准考实“第一书记”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