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沟通合作。由县政府金融办牵头搭建银、企交流与合作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县内优质重点项目(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投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同时,由县发改、经信等部门牵头谋划好项目,搞好项目储备,积极主动与银行对接,在项目审批前邀请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高项目贷款成功率。强化签约项目资金跟踪协调力度,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⑵强化风险防控。突出加强对民间投融资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做好金融风险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积极化解呆账、坏账,引导民众走司法程序妥善处置“集资债务”纠纷,重点协助县农行、信用联社处理好不良贷款及信用违约。
⑶完善目标考核。完善金融综合目标考核办法,重点加大对产业发展、基础建设贷款投放的考核力度,对支持地方发展力度大的予以重奖,充分激发和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