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发改局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政府)投资效益,创新项目监管手段, 实行项目规范化告知制度和项目全过程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加强事前监管,深化告知 。在项目可研批复或资金文件下达时,书面告知项目业主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关于招标投标、财务管理、投资控制、质量监管、工程进度等方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并要求作出规范化建设 ,增强项目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有效促进项目顺利合规建设。
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稽查实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开工情况、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资金管理和使用、投资概算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管理等建设活动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进行稽查。并根据项目稽察情况,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规范整改,对违反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配合、会同或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项目稽察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确保项目稽查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