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公布联合印发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获悉,在全国291个入选试点县(市、区)中,武胜县榜上有名。
据了解,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县(市、区),在坚持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层层下达规模指标的前提下,承包土地的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可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且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借款人要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获得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保证农民基本居住权。
武胜入选试点县,这意味着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贷款在该县变成现实,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