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加大对拟申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到早投、快投、多投。同时,积极开通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绿色通道”,最大化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力争2017年支持中小微企业100户。
⑵积极服务“三农”工作。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新型农业主体、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及配套产业链上,发展壮大涉农产业,力争全年信贷支持“种、养、加”600户、资金4.3亿元。
⑶着力保障项目建设。鼓励县农发行充分发挥自身政策性金融优势,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提供期限合理、稳定、低成本的金融支持,力争全年完成信贷投放10亿元。
⑷扎实抓好金融扶贫。引导农业银行、邮储行、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强对群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消除群众的顾虑和疑惑,为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力争全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8000户、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