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在经费定额标准、公务活动和会议、培训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效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⑵强化预算约束。科学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的,一经查实,视情况扣减下年度单位预算。
⑶强化结算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则上强制结算目录中的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公务卡刷卡,对确实无法刷卡结算的,必须注明理由后方可入账。
⑷强化查处力度。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找超支出、超范围、超标准等违规支出方面的问题,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堵塞“三公”经费漏洞,同时加强处理处罚力度。
⑸强化信息公开。全面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格式、规定内容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