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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试点在非公企业设立工会专职副主席

2017-01-03 08:29 广安日报 A+ A-

  2016年12月27日,华蓥市总工会与华金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会专职副主席选配管理试点工作协议,决定在该公司工会设立专职副主席。这是华蓥市首次在非公企业工会设立专职副主席。

  按照协议规定,华金润集团有限公司要依法向公司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保证工会专职副主席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并按企业中层正职干部落实相关待遇。任职期间,公司不得随意调整工会专职副主席工作,若确因工作需要调整,须在15日前书面征得公司工会和华蓥市总工会同意。同时,企业工会专职副主席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组织工会委员和工会会员开展活动时,企业要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此外,华蓥市总工会与华金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还将加强对工会专职副主席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并对其提供工作补贴和重大活动经费支持。每年初,由华蓥市总工会会同企业工会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公司实际,提出企业工会专职副主席年度工作目标。到年底时,华蓥市总工会与企业工会对企业工会专职副主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企业工会会员代表进行评议,征求企业党政意见后确定考核等级。

  据悉,华蓥非公企业工会专职副主席选配管理试点工作将坚持以服务公司职工、服务公司发展大局为出发点,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文化,以维护公司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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