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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落实河长制工作 打响环境保护战

2017-04-20 08:23 广安日报 A+ A-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确保环保工作无死角……”近日,在武胜县召开的“环境保护年”大会上,飞龙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在表态性发言中说道。

  武胜县地处嘉陵江出川断面,环保地位突出,根据省市精神,县委县政府确定今年为“环境保护年”,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绿色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的,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使命、一份责任担当。为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该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四项基本原则。

  该县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内一江四河72条溪、85座水库水污染治理,督促指导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落实;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提出县、乡、村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护与建设工作,保障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

  建立健全河长定期巡查、现场办公制度,推进河长履职和河湖管理常态化。整合资源,建立部门按责履职和上下联动的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工作;建立评估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抓好对建立和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评估验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专项考核,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规定,完善河长制问责机制,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从严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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