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国税局联合县地税局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和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该县要求负责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负责地对纳税人2016年度纳税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要加强联系沟通,实时通报进度,及时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纳税信用评价高效化、公正化、客观化。
同时,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让纳税人认识到信用评价工作对他们生产经营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对本地有较大影响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强基础信息分析,逐户核实相关评价指标信息的准确性,及时纠正与企业实际状况不相符的指标误扣分等问题,确保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县共完成纳税信用联合评价392户。其中,A级纳税人32户,占参评户数8.16%;B级纳税人216户,占参评户数55.1%;C级纳税人98户,占参评户数25%;D级纳税人46户,占参评户数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