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四级”排查机制。首先由煤矿企业自行排查煤矿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整治情况于每周五报县煤炭局备案,其次由县上聘请的煤矿安全技术专家组深入企业指导并进行复查,防止遗漏,再次由县安监局、煤炭局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进行随机抽查,最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联系领导进行督查,推动煤矿隐患整改取得实效。今年累计开展各级排查200次。
二是建立“五个一”精准台账机制。对排查出的煤矿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条安全隐患、一个工作班子、一名矿级领导、一套整改方案、一套应急预案的“五个一”,同时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奖惩、包整改的“五定一包”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全覆盖。今年,已建立隐患台账260个。
三是建立“分级”整改机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两个等级进行分类划分,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具体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报县煤炭局审批后挂牌公示,整改通过安全评估后报县煤炭局验收销号,对“一般事故隐患”,由煤矿立即落实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适时跟踪。目前,已整改隐患26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