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标准化改造。结合新农村建设、CD级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基本完成3500余户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将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纳入新(改)建房屋规划和审批,按照标准化厕所改造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厕所23个、场镇厕所12座。
二是星级化新设。结合人口流动聚集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城区、场镇、新村公厕,按照三星级标准新建城区公厕5座、场镇公厕6座、新村旅游公厕3座。
三是制度化管理。采用“企业主管、政府监管”模式,市场化聘请专业物管公司负责城区公厕日常管护,区环卫所加强流动监督管理,明确每座公厕1名专职保洁员,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探索推进“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鼓励通过承包经营、授予商业广告经营权、由企业冠名赞助等方式,推动公共厕所长效化、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