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入山许可。严格哨卡检查,在进入林区重要路口设置12个标准化森林防火检查哨,严格入山许可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
二是严格巡山护林。在森林火灾易发高危时段,加强森林防火巡查,严格执行“五不烧”和“十不准”制度,严厉查处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野外用火行为46起。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林区内坟山、主要通道、重要设施、仓储重地、景区景点、村舍房屋、林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进行森林防火检查80余次,排查隐患23起,整改23起。
四是落实责任倒查。加大《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邻水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落实力度,严打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扑救不及时,发生森林火灾或造成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广安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