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加多宝出示新协议反击 广药称为无效附属合同(2)

2012-07-14 12:19 四川在线 A+ A-

▲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京接受众媒体采访。本报记者王海欣摄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大战没有消停的迹象。昨天,加多宝集团在北京举行媒体特别说明会,首次对外公布一份协议,该协议显示加多宝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有效期持续至2013年。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介绍,公司已就广药集团侵权行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同时针对广药的恶意诉讼将提起反诉。

  ■加多宝出拳

  公布“重磅”新协议

  昨天的发布会现场,加多宝集团出具了一份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于2003年5月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广药集团授权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鸿道集团 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的权利,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加多宝方面昨天给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该协议由广药集团于2003年9月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广药集团还两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确认此事。

  “根据这份《商标许可协议》,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间,加多宝仍然 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的权利”,冯志敏表示,在此期间,除加多宝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都是侵权行为,加多宝集团有权对其提出法律追诉。

  此前的5月11日,广药集团曾表示,公司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书认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据了解,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我们今天出具的这份协议是独立于仲裁裁决书的两份补充协议之外的一份新的证据”,冯志敏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份存在的协议未经司法机关、包括仲裁机关宣判它无效之前,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反诉广药违约侵权

  面对广药集团稍早针对加多宝及其经销商的诉讼,冯志敏昨天表示:“根据协议有关‘争议的解决’的规定,我们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对广药的违约行为进行仲裁。”仲裁请求包括要求广药停止违约行为,以及继续履行双方的商标许可合同、许可协议,但并没有提出索赔的要求。

  记者昨天从加多宝得到的一份资料显示,加多宝已于今年6月2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付了一笔人民币50万元左右的预付仲裁费。

  对于此前广药称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并且上诉一事,冯志敏昨天表示,17年来加多宝投入了几百亿费用,经过精心打造,加多宝已拥有红罐特色的凉茶产品包装无可争议的包装装潢权;同时,以“怕上火喝XXX”为代表的广告语也完全成为加多宝的知识产权。但目前广药推出了自己的红罐装凉茶,其产品包装和广告创意等完全是模仿加多宝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广告语创意“怕上火喝XXX”、电视广告片创意及表现形式、终端宣传物料等都抄袭加多宝。

  “对此,我们也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并于7月6日立案。”冯志敏如此表示。

  ■现场问答

  问:既然加多宝认为今天出具的协议有效,为什么5月份仲裁结果出来后加多宝停止生产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凉茶?

  冯志敏:这是公司的策略行为,因为每个商标许可协议都会有到期期限,而这份协议期限是明年1月,为了避免期满之后还会有一些相关产品流通,或者避免出现像现在这样的纷争,我们提前把“王老吉”商标更换为“加多宝”。

  问:为什么公司到现在才拿出这份协议?

  冯志敏:我方一直呼吁相关各方保持克制,共同维护凉茶行业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但对方不断做出伤害凉茶行业的事情。广药无视加多宝为王老吉带来的1080亿品牌价值也就罢了,蓄意干扰加多宝正常经营、推出山寨“王老吉”也就罢了,现在还要对合法有效的双方协议视而不见,甚至要抢夺加多宝用了17年的红罐包装、近十年的广告语,是可忍孰不可忍!

  ■广药集团回应

  新协议为无效附属合同

  对于加多宝昨天的举动,广药随后也给记者发来声明表示,加多宝昨天出具的协议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是无效的。

  声明解释了双方合同签署过程: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1日。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第一份协议,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期限延长至2013年,第二份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广药认为,加多宝昨天所出示的协议是上述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

  而今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裁决这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那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

  不过,鸿道集团不服从上述裁决,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5月17日一中院依法立案。按照正常程序,法院在两个月内会做出裁决,这也意味着7月17日为最后期限。

  ■加多宝再回击

  广药说法自相矛盾

  针对广药的回应,加多宝立即再次回击表示:首先,加多宝集团与广药签署的三份协议各自独立存在,不存在依附、隶属关系;第二,三份协议都为加多宝与广药签署,为公司行为,加多宝未与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签约;所谓行贿一说,广州检察院对此案处于中止侦查阶段。

  “该协议独立存在,未经任何司法认定为无效”,声明还称,“如果对方此时说该协议无效的话,为何在李益民受贿案发后的2008年、2009年,广药还两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认定其有效呢?那岂不自相矛盾?”

  根据此前广州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现在,已对陈鸿道涉嫌行贿原广药集团李益民一案中止侦查。

  一直以来,王老吉商标纷争的焦点是:双方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即鸿道对广药的“王老吉”商标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是否有效。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互联网 交通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