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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局长:机场建设费于国有利不能取消

2012-08-01 09:35 四川在线 A+ A-

  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家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今天(31日)在一个论坛上表示,民航局和下属单位,没有一个人、一个单位动用机场建设费的一分钱作为自己的“三公”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李家祥详细解答了民航系统为何要收机场建设费,他说自己2007年底上任国家民航局局长,第一周就提议取消收取机场建设费。去年制定民航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国家民航局再度讨论这一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对比取消前后可能的结果,最终的结论是不能取消。

  李家祥表示,不能取消的原因主要有三条:

  第一,目前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和日本等世界主要国家都在收取机场建设费,而且收的标准比中国还要高。

  李家祥说,仅国外航空系统通过中国民航系统销售代理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就高达32亿元人民币。中国民航系统对外国旅客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年度总额也约为30亿元人民币,而且增长幅度超过中国整体对外支付的机场建设费。

  第二,外国乘客流量少的直线以及小机场不收机场建设费,或者收的费用非常少。

  第三,民航建设费由财政部统一管理,按项目拨给国家民航局,支出的过程中由民航局进行调控。每年收取的民航建设费83%用于我国的机场建设,另外相当一部分用于国家的航空管制设施支出以及补助国际航线和直线。

  李家祥表示,收取机场建设费主要原则是于国家有利。

[责任编辑:张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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