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5年我市立案查处50件环境违法案件——来源:巴中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我市环保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50件,目前已处罚并执行到位47件,处罚金198.05万元。
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立案查处的50件中,其中巴州区环保局办理16件,恩阳区环保局办理4件,通江县环保局办理6件,平昌县环保局办理6件,南江县环保局办理12件,市环保局(含经开区)办理6件。这些案件中,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占比约为75%,超标排污、私设暗管等违法排污占比约为20%,其余环境违法占5%。
据了解,自新《环保法》及查封、扣押等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2015年间,开展了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首的各类环境执法专项检查10余次,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相比2014年共计处罚金额71.12万元,2015年,全市环保部门共计处罚金额198.05万元。对环境违法采取的“零容忍”态度,形成了一定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全市的水环境质量和大气质量全面达标。
[责任编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