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幸福院,实现互助养老。以村社为建设主体,由政府统筹资金,按每套50余㎡,10套为一院的标准,建成川东北民居风格二层三合幸福院。
建立颐养院,实现异地养老。流转荒地空地、集体林地共3000余亩,投资2000余万元,打造高山避暑养老山庄、富氧森林养老别墅和康养观光体验产业园,建成颐养院+森林资源+果蔬基地+中药材基地+茶叶基地,形成养老区+产业园的养老新模式,供外地老人度假养老。
建立康养院,实现健康养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三优先一减免”政策(优先纳入总体建设规划、优先安排资金预算、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1+1”补助政策(按1万元/张养老床位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0.1万元/年/床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建立敬老院,实现保障养老。整合用于五保户、三无老人的专项资金、保障性救助金及社会募集的爱心资金,利用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进城入住户闲置农房等,新建或改扩建乡镇与村社敬老院,使全县每个片区至少有2个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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