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孙权“屈身忍辱”,无非是因为他曾先后屈身事曹操和曹丕。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孙权为了避免将来因夺取荆州而陷入两线作战的危险,“令都尉徐详诣曹公请降,公报使修好,誓重结婚(订盟修好之意)”。不过,这种投降只是名义上的臣服,孙权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上都不受曹操节制。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孙权袭杀关羽后,深感山雨欲来风满楼,更加屈降于曹操。黄初元年(220年),曹丕篡汉,孙权马上遣使奉贡,以表臣礼。黄初二年,孙权又遣使称臣,并送还于禁等曹魏降将。但曹丕并不满意这种有名无实的藩属关系,遂向孙权征质子,即要求孙权以送儿子做人质的方式来表达对魏国的忠心。孙权既不愿送儿子为人质,又不愿陷入西、北两线作战的境地,只好使了个“拖”字诀。黄初三年,曹丕终于对孙权和稀泥的做法忍无可忍,遂遣三路大军南下伐吴。此时吴将陆逊已经大破刘备,取得夷陵之战的胜利,解除了西线的威胁。于是孙权立即拔刀相向,魏吴臣属关系从此破裂。
孙权比与勾践,看起来好像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其实不然。曹操打的是“天子”旗号,魏国又是代汉的正统。因此,孙权称臣于曹魏,犹如地方称臣于中央,算不得什么耻辱。只是对于孙权这样一位欲夺天下的英雄来说,臣服于他所谓的“汉贼”,确实有损颜面。“任才”不仅要重用人才,更重要的是善待人才。勾践虽然能在难时重用人才,却不能在易时善待人才。若无文种和范蠡的精心辅佐,勾践基本没有灭吴称霸的机会和可能,但功成名就后的勾践不但没有让这两位盖世功臣分享成功的喜悦,反而逼得他们或死或逃。勾践灭吴后,范蠡自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于是及时辞别勾践,变易姓名,乘舟浮海逃到齐国。文种接到范蠡劝其速逃保命的书信后称病不朝,没来得及逃走就被勾践赐剑自杀。
孙权同样也能重用人才,同样也杀害过人才,但杀人的主观原因和方式方法则不同。孙权杀害的最重要人才无疑是火烧夷陵、大破刘备的名将陆逊。但孙权在主观上绝不是要兔死狗烹,因为当时孙权还未一统天下,魏、蜀还时刻威胁着吴国的安全,吴国还需要陆逊这样的“良弓走狗”。而且孙权之所以害死陆逊,主要是因为以陆逊为首的一批大臣反对他废嫡立庶(孙权欲废太子孙和,改立鲁王孙霸)。陆逊在如此严肃的问题上和孙权较劲,加上鲁王党羽杨竺等人的不断谮毁,所以“权累遣中使责让逊,逊愤恚致卒”。尽管孙权气死陆逊有失英明仁义,但与勾践赐死文种又不可同日而语。更重要的是:孙权气死陆逊后追悔莫及:“吾前听用谗言,与汝父大义不笃,以此负汝。前后所问,一焚灭之,莫令人见也。”若陆逊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但勾践不同,他逼死良臣已经可恨,更可恨的是他杀贤害才时暴露出的麻木不仁的无耻心态。勾践在逼迫文种自_杀时竟言:“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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