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扔给鳄鱼吃掉,众所周知,公元前7世纪,亚苏巴尼巴尔,亚述国鼎盛时期的国王,就曾经把他的囚犯扔给巨犬。埃及人也做过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们更喜欢用鳄鱼罢了。马达加斯加皇后拉娜瓦罗挪一世以残暴闻名,被称之为“女尼禄”,她特别钟情于糊锡类的动物。直至1861年去世为止,拉娜瓦罗挪一世每年都要处死上万人,而其中大多数囚犯都是奉命在满是鳄鱼的河中游泳而亡。
2.用大象处死犯人,在伽太基和印度,犯人被大象碾作粉尘。19世纪初的游记作家杜蒙·杜尔维耶在他的《环游世界》一书里,向我们描述了在锡兰时,他曾经亲眼目睹过怎样用大象行刑:大象用鼻子将犯人卷起,抛往空中,犯人落在大象的擦牙上,穿透身体而亡。
3、用狗将人咬死, 凌辱性的莫过于用狗来行刑,然而在全世界却广为流传,在中东、日本、非洲,甚至在欧洲。古代西亚奴隶制国家亚述国将这种酷刑运用到了 ,当时亚述国的国王除了爱好在战争中以杀敌人为乐,在对待那些俘虏跟囚犯上,还动不动就扔给那些随军巨犬,再看着他们在撕咬中死去。这种酷刑恶劣至极,但西班牙人很好地继承了这种不齿的刑法,且在其外侵过程中出口了这种行刑方法,让成千上万的印卡人和阿兹将克人死于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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