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历史探秘:秦朝是如何管理官员的
秦朝推崇法制,不仅用于管理百姓,也适用于官员。秦朝对官员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其管理体系承前启后,为后世的吏治确立了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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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在统一天下前,就已推行郡县制,地方权力集中于郡县官员手中,传统的周王朝宗法血缘分封制于此彻底瓦解,中国历史上以行政管理天下替代了家天下模式。
吏治也是秦法中重要的环节,其中包括爵制、禄秩、任免、调动、考核、奖惩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为官之道,在秦法中就有严格规定,具体体现在“五善”“五失”,什么是“五善”呢,一是忠信敬上,二是清廉毋谤,三是举事审当,四是喜为善行,五是恭做多让。什么是“五失”呢,一是夸以迣,二是贵以大,三是擅裚割,四是犯上弗智害,五是贱士而贵货贝。对秦国官员而言,这些是基本的道德,如果做不到,就是不合格的官员。
秦法对为官之道的阐释,在于价值观念,这是最难的环节。当然,秦法的严酷也是众所周知,秦法同样对身处秦国的所有人有用,比如商鞅变法中,太子犯法,太子的老师便有失察之罪,哪怕这位老师是皇亲国戚,也要受刑。所以,严刑峻法让官员们心生敬畏,大秦便在这滚滚巨轮之下,强大起来。
秦朝对官员的选拔,要求官员必须明悉法律令,这也算作官员的入门考试,与后世的科举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后世的科举大多考验的是儒家学问。而秦朝唯法为尊,依法治国,就要求官员要通晓法律,这是从根子上保障秦法的宗教式的地位,也减轻了朝廷对官员的管理之苦,因为这些官员在严酷的秦法制约下,很难有悖逆法律的行为出现。秦法根植人心,任何恶吏即没有生存的空间。
从秦国到秦朝历代君王,在选任中央和地方官吏时,皆有君主或皇帝任免,国家一把手有着人事的 控制权,而大秦对天下人才的控制,又有秦法作为辅助,任何官吏奔赴任上,就只能遵从于秦法,为大秦君主或皇帝所服务,为大秦的壮大所服务。当然,这种制度有最大的弊端,就是遇上明君,则国势威猛,遇上庸君,则国势衰退。
秦朝的官员,每年都必须向中央述职,对年度工作情况向皇帝进行汇报。其中做的好的,会受到奖赏,做的不好的,就会受到惩罚。秦法中,有设置 “失刑”“不直”“纵囚”等专门适用于司法官员渎职犯罪的罪名,可谓是赏罚分明,但罚刑明显要重于奖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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