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古代的交规和处罚 超速行驶不仅要罚款还打屁股!
现在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如果没有交通规则的约束,那么交通秩序和人员安全就很难保障,容易引发一系列的交通事故。其实交通规则并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早在中国古代,我们的祖先们就已经制定了各种五花八门的交通规章制度了。
古代虽然没有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但是古代驾驶马车和骑马的现象很多,制定相应的交通规则也十分必要。
几千年的“左侧通行”习惯
古时,人们习惯站在路的左边来迎接客人的马车,而从客人驾驶的马车角度来看,迎接者实际是站在路的右边,马车从左侧行驶,到达目的地时,与迎接者分站在路的两旁,便于双方行见面之礼。中国古人的左侧通行习惯延续了几千年,直到清朝末年沿用欧洲的交通规则后才将左侧通行改为右侧通行。
超速行驶
关于超速行驶的惩罚始于唐朝的长安城,当时长安城是世界第一大城市,人口众多、十分繁华。虽然长安城的街道十分宽阔,但是唐朝法律里对于在街道上快速驾驶马车和骑马的行为还是进行了严格地限制。如有违反,肇事者将被处以50次以上的打屁股惩罚。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情节较轻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时按照斗殴杀伤罪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唐朝的法律对于一些政府的车辆以及一些应急事件免于处罚。比如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抓捕犯人等,这是不是和现在道路上的警车和救护车不受限制一样?
非法占用交通道路
和现代的交通规则一样,在唐朝也明令禁止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此外,唐朝还规定,禁止在人烟稠密的道路上射箭、扔瓦石等,并禁止在行人通行的道路上设置障碍等等。
交通事故处理
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清朝的法律里面有这样的记载:如果在驾驶马车或者骑马的过程中撞伤行人,要进行一定的医药费赔偿,同时还要把自己的交通工具赔偿给伤者。如果把人撞死,不仅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还要廷杖一百、坐牢三年,此外肇事交通工具也将被官府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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