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荀子·儒效》的说法,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这些侯国分布于各地,成为维护周朝统治的藩篱。
其封建制的特征十分明显。
周天子作为 统治者,仅在名义上拥有天下的土地和臣民,即所谓的“天下共主”。他将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建国,诸侯又把国都以外的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大夫还可以把采邑之外的土地分封给士。
诸侯、大夫在封国、采邑内都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置官吏、自收赋税、自统军队就不必说了,即便是称呼也与周天子无二致。
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不仅诸侯能在封国内享有君主之尊,即便是食采的大夫在其采邑中也被其臣民称之为君或主,而他们办公的地方也被称为“朝”。
可以这么说,受封诸侯的义务只是纳贡、朝觐和助征伐而已。他们与与周天子分疆而治,如同一个独立的“小朝廷”。
所以诸侯一旦建国,此土此民甚至此君都与天子无涉。
这就是西周封建制的形态。
二、西汉
西汉在建立之初,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一方面,承继了秦朝的郡县制;另一方面,又分封了部分宗室子弟以及实同割据的异姓功臣为王,比如燕王臧茶、楚王韩信、淮南王英布等等。
这些诸侯王在其封地内都拥有较大的权力,如自任官吏、征收赋税、拥有军队等等。而且他们所占疆域辽阔,有时甚至超过汉代疆域的一半,比如汉初七大异姓王共领二十二支郡,而汉中央却仅有二十四郡直管。
所以刘邦从登基后的第二年开始就逐步剪除异姓王,至他逝世前仅剩下最弱的长沙国袭封。
然而这并不是西汉封建的结束。
因为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刘邦又大规模封建兄弟子侄为王,至他逝世前,西汉又形成了一异姓九同姓诸侯的格局。
这时诸侯王所占疆域不但没能减少,还增加了许多,汉中央由原来的直管二十四郡变成了十五郡。
所以,景帝时期吴王刘濞才有能力发动“七国之乱”。此后,汉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削弱诸侯国的实力,如“推恩令、“削县代罚”、“以亲制疏”等。
至汉成帝年间,全汉虽有19个王国,但一共只领123县,仅占西汉总县数1587县的十三分之一而已。
另外,武帝以后,诸侯王也与列侯一样失去了置吏、赋敛两大特权,国相也不再是侯王的臣属,而成为侯国的治民长官,并且直接由县令长(当时侯国有二千户之限,地位等同于县)担任。侯国直属于所在郡管辖,只按所封户数从其得租税而已。
可以说,西汉封建至武帝时已名存实亡。
东汉继续西汉制度,也分设诸侯王与列侯两等爵。但列侯中的第一等县侯仅有名义上的侯国(不就封),而包括都乡侯在内的乡侯、都亭侯、亭侯都不划地立国,只按户数食租税而已。
至于诸侯王,也与县侯差不多。
刘秀始封诸侯王即以一郡为国,只有原太子、东海王刘强兼食二郡,称“优以大封”,但实际上刘强亦颇为识相,主动退还一郡。
而且东汉诸侯王更进一步与王国脱离关系,不必说不治民,有时甚至也不就国,只食该国租税而已。
如《后汉书》中所载:“和帝遵肃宗故事,兄弟皆留京师,恩宠笃密。”
也就是说,从汉章帝(庙号肃宗)开始,诸侯王就只有封爵之名,而无裂土之实。侯国只是作为诸侯王租税收入的计算单位,与地方行政无关。
而且即使食租,也不是食全部田租。据《后汉书》载,明帝诸子为王,皆减旧制,只食租谷二千万,所谓“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后来又更进一步,次封者只食始封者之半租,经济力量愈发削弱。
所以才有汉室宗亲刘备织席贩履之故事。
因此,自东汉至三国,王国与侯国在地方行政中已无特别之处,可视作非“封建”王朝。
三、西晋
曹魏立国不到五十年而亡,使西晋皇室深感忧虑,认为封建制才是保证皇朝长治久安的根基,加之司马炎欲以封王作为对父祖创业的报偿,于是在立国之初便分封宗室司马孚、司马攸等27人为王,以郡为国。
不过,西晋封王与西汉有很大不同。西汉侯国在初封时是相对于中央政权的地域性小中央政权,所以一切行政组织都与中央一样,比如,“诸侯王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只是地位略低,规模略小。
而西晋封建只是一种特别的地方行政制度,并不具有任何中央制度的性质。晋之王国以郡而置,改郡守为内史,不置丞相和太傅,只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
国不置相,则地位自然低下,与郡之差别更小。
另外,晋与汉的封建还有两个具体差异:一是西汉初年除吴国(刘濞是刘邦之侄)以外,只有皇子及皇兄弟才受封同姓王;二是西汉中期以后,王国所封只有一郡之地。
这两条规矩为后代所遵奉,却在西晋遭破坏。
司马炎始封王27人,无一皇子为王,都是乃祖司马懿的子弟,因此这些诸侯王又被称为宗室王或宗王。
至于原因则是西晋开国的特殊情况。司马氏代魏早在司马懿父子两代手中就已完成,司马懿的众多子弟都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司马炎只不过捡漏而已,因此不得不以封王来酬谢其叔祖、叔父等人。
分封宗王自然是大大的失策,因为这些人与皇帝过于疏远,很难起到拱卫皇室的作用。但此错犹小,因为当时的封国不过一郡,国相由中央任命,宗王既不就国,也不掌地方政权。大国户数也不过二万户,仅相当于秦汉时的一个大县,而且租税所入,宗王只食三分之一,财力也不雄厚。
但问题在于,司马炎晚年又令宗王出镇,也就是任用宗王作为重要州郡的都督。
本来这只是一种安抚性措施。因为自泰始分封以来,宗王与皇权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司马炎深感不安,便一方面分封皇子以为制衡,一方面又在政治上排抑他们,令宗王离京就国(当时就国被视为苦事,皇子王都不就国。)
为了缓和就国诸王的不满,司马炎只得采用增加封邑,以及“国皆置军”等措施来安抚他们。
西汉封建引起一场内乱,西晋封建导致了王朝覆灭,两代的失误理应留给后人深刻的教训,但却不尽然,仍有人念念不忘“广树藩屏”的教条,担心“枝叶微弱”,一心想恢复封建制。
最令人想不到的就是千古一帝唐太宗。他原打算让皇子出任州刺史,并实行世袭,同时也让一些功臣如法炮制,享受同等待遇。多亏这一设想被魏征等人劝阻,也为众臣所辞让,才未付诸实施。
但事情并未到此完结,封建的阴影一直残留在世人心中,尤其是在武则天改唐为周后,又有人因此而认为郡县制不可久安。甚至在蒙古入主中原之初也采用封建制,以皇子为万户,分领各州,直到忽必烈初年才又“罢侯置守”。
此去秦代已有千年,足以反衬当年始皇坚持郡县制是多么的远见卓识。
虽然封建的想法始终没有止息,但汉晋二代的教训还是为大多数智者所接受。因此,自隋以后,就永远取消了封建制,皇子只是虚封,并无实土。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明代。
明代有藩王,很多人以为那就是封建,实则不然。
明朝宗室,既不同于汉晋,又不同于唐宋。汉晋宗藩裂土临民,犹如独立王国;唐宋宗室不胙茅土,其贤能者皆策名仕籍、自致功业,而宦绩相业亦不绝于书。
明太祖以汉晋唐宋为鉴,对前代宗室政策有扬有弃,最终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
明代藩王除了俸禄,其实并没有多大权力,甚至被困于王府不得出。朱棣起兵前的窘状就可见一斑。
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且不可参合四民之业。
所以明代并不是“封建”社会。
汇总而言,中国历史上真正实行封建的也就三个朝代——周、西汉、西晋,按严格的学术定义,晋以前才是封建社会,晋以后可称“分封社会”!?
所以,用封建社会一词来规定从秦到清的社会性质是名不副实的。但中国既习用已久,也难于取消,结果就是导致汉、明分封制没有差别的错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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