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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禁令”:广药加多宝各执一词

2013-01-02 12:15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虚假宣传”案昨日举行听证

    本报讯 (记者刘俊、涂端玉)昨日,广药起诉加多宝和一名广州个体经营者“虚假宣传”并索赔1000万元的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在庭上,双方就广药申请的禁令是否适用、“改名”广告有没有虚假宣传等关键问题各执一词。

    广药:如不申请“诉中禁令”王老吉或毁灭

    昨日在听证会上,广药就“诉中禁令”申请提交材料,包括广药申请立即禁止加多宝、广州南沙区百货经营者彭碧娟在其广告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的行为;此外,申请立即禁止上述两者在其广告宣传及生产、销售的凉茶产品上使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药方面质疑,红罐凉茶装潢归属权仍在仲裁中,上述加多宝广告语让消费者产生“王老吉已经不复存在”以及“以前的王老吉就是现在的加多宝”的观点,加多宝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王老吉的生产和销售都由此受到干扰。

    为此,广药认为,如不申请禁令,王老吉甚至可能消失、毁灭。另外,记者获悉,广药起诉两家加多宝经销商——广州新供销商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嘉荣超市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50万元的案件原定在本周开庭审理,但现已双双延期。

    加多宝:“诉中禁令”主张不适用应驳回

    昨日,加多宝律师也争锋相对地陈诉了意见。其认为,本案侵权事实不明确,不适用“诉中禁令”;此外国内对“诉中禁令”只是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中补充了一些条款,虚假宣传不属于以上三部法律的调整范围。为此,申请人的禁令主张应予裁定驳回。

    针对被涉虚假宣传,加多宝律师表示,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指出加多宝凉茶占据凉茶行业72.96%的市场份额,因此加多宝的广告宣传是“客观事实”。另外,律师也出示了一份批复、东莞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书,以证明“加多宝集团出品凉茶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正当合理性。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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