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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 法副院长亲自审案(3)

2013-12-05 23:53  京华时报

    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表示,捆绑销售要区别对待,对那些非法或危害用户利益的捆绑软件,应切断其获利通道。捆绑销售本身并无对错,是一种销售行为,而且这种销售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给用户是带来好处的,寻求对用户都有利的东西来进行捆绑,这是应该得以支持的。

    但一些非法捆绑软件利用了用户的“糊涂”,就像是做传销,先给你渲染一种环境,让用户控制不住自己,结果导致自己上当,而这些非法捆绑软件从中获利。所以,如果从获利的角度上来看的话,应该切断其获利的通道,让它无法获利。从技术上和其他的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消费者选择权受损害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捆绑软件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当用户终端使用时需要下载一个软件,软件商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会在用户选择下载的软件上捆绑一个对用户没用的软件;退一步讲,即使用户知情,软件商会“一搭一”或“一搭多”地搭售软件,用户没有选择余地;而有的软件走流量、吸话费等,直接损害了公平交易。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孙思娅)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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