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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车主不堪罚款服毒案调查:半年被罚近20万(4)

2013-12-05 23:53  中国青年报

    某张月票的抬头也写着“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时间是2013年10月29日,收款单位一栏写着“永城公路管理局流动执法大队”,缴款人是豫N××××,违法(章)事项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3条第1款,处罚依据是《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1章序号13,罚款金额3000元,加盖永城市公路管理局财务专用章。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条文发现,罚款依据无误。

    已在永城跑了6~7年运输的车主曹军(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这些收据里,有些是当时货车被抓之后开的,有些是提前联系开好的,它们就相当于‘买路钱’。有了它,这个月运政和路政再拦你,就默认‘见票放行’了。”但曹军同时强调:“这只是一个‘潜规则’,遇到好说话的可以,遇到领导较真的,你一样得受罚。”

    而在刘温丽眼里,每月向两家主管部门“上供”3000多元,已经算是买了个保险。“这钱我认了,但给他们看票了,还坚持罚钱,是不给我留活路。”

    罚款去向何处?调查组正在查账

    在一些当地货车车主看来,刘温丽“这家人太老实,太较真儿”,才会做出这一极端选择。但记者调查发现,11月14日的那次联合执法,不过是压倒刘温丽的“最后一根稻草”。

    早在那天以前,刘温丽家已因巨额罚款而进退两难——“中途就想把车卖了,但贷款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跑,有时候‘跑一趟,赔两趟’。”

    命运的转折源起于今年4月。据刘温丽的丈夫讲,跑运输以前,夫妻两人的月收入加起来有3000元。“觉得不挣钱,就想自己干”。半年前,刘温丽和哥哥合伙贷款,买了两辆货车。“一辆车首付20多万,分24个月还,每月还两万。”其丈夫现在想起来,仍懊悔不已,“谁能想到跑车的水恁深?”

    永城人有跑运输的传统。记者了解到,这个位于河南省最东部的城市,是连接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的交通要枢。“距永城最多两小时车程的”安徽省淮北市,是附近建筑材料的输出中心,运往亳州、商丘一带的石料、砂土,基本都要经过永城。而刘温丽当时被执法人员扣下的货车,正走在运石料的路上。刘温丽家人向记者出具的罚款收据显示,这半年来,其被罚,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超载。

    “在永城附近,100辆运石车里,98辆都超载。不超载,就赔钱。”一位永城车主张辉(化名)这样描述作为车主的无奈。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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