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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丢包拾到者索9000元 求助民警花3000元买回(2)

2014-02-01 04:13  北京晨报

    “‘必要’的标准是双方协商决定的,如发生矛盾,属民事争议。捡包人如对协商金额不满,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捡包人在包的所有权明确后,仍坚持要高报酬,拒不交还,且还擅自删除电脑内的资料,对郭先生进行威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该捡包人涉嫌敲诈,但情节较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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