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剑阁县共3160位在职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具体补助标准为:一类补助标准为400元/人月,二类补助标准为450元/人月,三类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全县共预算安排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1728.9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农村教师生活资金844万元,县本级财政补助农村教师生活资金88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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